为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贯彻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动南京市会展业恢复发展,充分发挥会展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溢出带动效应,南京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同市卫健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南京市大型展览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南京市大型展览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快推动我市会展业复苏,充分发挥会展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溢出带动效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京市大型展览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在我市全域为低风险地区或全域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省内疫情形势平稳、全国无规模性疫情发生的前提下,做好风险可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可恢复举办展览会议活动。
01
工作原则
所有展览会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属地防疫政策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聚焦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中、项目实施后三个环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的原则,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并严格落实,实施全程全链条可追溯管理,严密构筑防控网,适当从严管理,不层层加码,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相关的风险隐患,保障大型展览、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顺利举办。
02
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在我市举办的300人(含)以上的大型展览、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大型活动,应根据活动期间我国疫情、境外参加活动人员所在国家(地区)疫情,以及当时的防疫政策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要求。入境人员在解除集中隔离等健康管理措施后,原则上与国内参加人员实行相同防疫政策。
03
项目实施前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一展一会一方案”的原则,活动主办、承办单位(以下统称组织方)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或相关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参展单位应按要求向组织方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及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承诺书。
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需体现参加人员来源地、展示产品来源地、活动区域分布、活动总规模和最大峰值人数、活动过程安排、防控组织及具体措施,防疫设备和用品准备、后勤保障措施等信息。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局部小规模疫情处置指引(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预案中需包括入口测温异常、活动中发现阳性、密接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等情形的处置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应做到流程清晰合理,处置快速有效。
人员要求:
根据活动期间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进行人员进出管控,动态调整人员进入健康标准。
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全程接种疫苗,符合条件的应接种加强针;入场前应按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应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身体康复后方可参加服务工作;正在接受健康管理人员需遵从我市相关规定。
货物要求:
展示产品运输需遵从物流、交通相关疫情防控规定,进入场馆前进行一次全面消杀。来源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场馆。
场所要求:
场馆方应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正常运转或使用。需在入口处为每个展会设置一个场所码,一展一码。现场设置醒目防疫警示标识,明确参观须知、疫情防控要求、隔离区位置和联系方式。
组织方需备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在入口处、活动公共区域合理摆放;要充分考虑气候、场所等外在条件,合理设置测温点;活动前开展一次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优化入口处动线设置,设定缓冲区,严控缓冲区人员数量、进出及分布等,避免人群聚集。设置临时隔离点,备好N95/KN95口罩、一次性医用防护手套、防护服免洗手消毒液等专业防护物资。
组织方需在场馆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体温复测点、临时隔离点和绿色通道。隔离点应标识明确,并在外围设警戒线,供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应急隔离使用,需转移时通过绿色通道移出场外。
04
项目实施中
人员要求:
根据活动期间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进行人员进出管控,动态调整人员进入健康标准。
所有入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安排专人对进入活动现场的参观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场所码”,符合条件方可进入。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岗位工作,并按要求规范就诊。
组织方需安排专人定时巡馆,提醒现场人员遵从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采取预约登记、错峰观展等限流举措,降低活动现场人员密度。鼓励创新办展办会,采用线上线下融合举办模式,提升在线服务能力。
场所要求:
活动场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宣教,保持空气流通,优先采用开门、开窗等自然通风方式,可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在展会举办期间加强清洁消毒,做好展品展具日常清洁消毒,建立每日消毒登记台账。每日在活动场所使用后进行消毒。场馆在消毒完毕1-2小时,并经彻底通风后可重新投入使用。活动举办期间,加强电梯间、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公共 休息区等部位的消毒工作;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洁地面,做好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人员高频接触部位原则上每2小时清洁消毒一次,必要时应适当增加消毒频次,选择的消毒方式要合理,避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 害。
严控进口冷链食品入境参展。对确需入境参展的,严格落实我市进口冷链食品源头防控措施,严防未经全面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不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场馆。参展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人、物、环境”同防的各项防控措施,对参展进口冷链食品落实专用通道入场、专区存放、专区展售的“三专” 要求;对需要打开外包装的进口冷链食品层层进行消毒,直到最小包装单元。
设置专用垃圾桶。对各类垃圾进行规范分类。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配备醒目标志。加强垃圾密闭化管理,及时收集清运,日产日清。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就餐要求:
设立专用就餐区,就餐取餐时保持安全距离。建议分时段自助餐,控制餐厅隔位就座。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不得采购进口冷链食材。建议不上生食、凉菜及冷加工糕点等,确保食物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
交通要求:
参加人员尽量固定通勤路线,活动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鼓励采取步行、骑行、驾驶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加强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结束行程后及时洗手。有条件的,可统一安排车辆,组织参加人员集中乘车前往活动场所,专车专用,“点对点”接送。做好车辆及驾驶员信息登记管理和车辆通风消毒等工作。
应急处理:
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等疫情相关风险人员,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执行,由主办方第一时间报告场馆,并与场馆方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05
项目实施后
组织方和场馆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现场清洁清理消毒等工作。
组织方需保留参展商和观众相关信息备查。
提醒所有相关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活动后7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组织方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组织方知晓后立即向活动举办场馆报告,场馆向属地防疫部门报告。
06
其他说明事项
“一展一会一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应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备案。
本工作指引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解释权归南京市会展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