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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推进改革创新打造会展品牌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关于打造展会品牌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会展业指导、促进与管理,积极打造南京会展品牌,构建南京会展业发展新格局,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党政机关举办展会的有关规定和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南京产业特色与优势,突出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南京会展业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南京特色的国际知名品牌会展项目,形成我市集聚资源、创新发展的新平台。

    二、总体目标

    围绕“城市中心会展经济核心区、江北新区特色会展区、南京综合保税区与禄口空港特色会展区、南部新城特色会展区”(以下简称“一核三区”)全市城市会展业新布局,积极推进会展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品牌展会培育。到2020年,重点打造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品牌7个,具有较大区域影响力的展会15-20个,高端国际会议项目2-3个,新增全球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组织认证的展会项目1-3个,引进和培育规模较大、办展办会能力强、国际化程度高的会展服务主体5家,引进境内外知名会展企业2-3家,进一步提升南京会展业国际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南京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会展名城。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市场化进程。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展行为,减少行政参与,逐步建立政府办展退出机制和向市场化运作转变机制,重点依托市场实现会展业发展壮大。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2019年前完成有关品牌展会政府退出主办事宜,形成一批政府举办向市场化运作转变的会展示范。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着力打造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专业化分工,鼓励市场主体自主举办和承接政府举办的会展,拓展会展业市场空间。(市商务局、贸促会、财政局、文广新局,江北新区、各区)

    (二)加快国际化步伐。推进会展企业与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交流合作,搭建国际化交流平台,引进国际品牌企业、展览会、国际性会议,促进有条件的企业进入国际中高端展览市场。推进自主品牌展会项目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推进重点品牌展会与国际展览机构和行业组织合作,在南京或境外联合办展办会,进一步提升品牌展会的国际化水平。支持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展会,拓展海外市场,推广南京品牌。支持小型品牌展会主动融入国际化元素,实现专业化运作,成为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展会。增加国际航线、航班班次,提升南京城市的辐射功能。推进大型展馆开展保税商品展示试点,促进内外贸深度融合。(市商务局、贸促会、财政局、外办、台办)

    (三)促进专业化提升。围绕南京城市发展定位、资源集聚度,立足产业特色,培育和引进品牌展会,积极发展以智能制造、新型电子信息、物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新能源、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医药研发等优势产业产品和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展会。做大做强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交易博览会、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等重点展会,打造亚洲户外用品展览会、亚洲自行车展览会等成长性展会。建立品牌评价机制,完善品牌扶持政策,开展重点会展品牌绩效综合评估,对全市会展品牌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境外展会品牌推广和市场拓展,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特点,采取独立办展、联合办展和展中展等多种形式举办展会。(市商务局、贸促会、经信委、科委、文广新局、工商局、外办,江北新区、各区)

    (四)壮大市场主体。培育会展龙头企业,支持企业通过合并、重组、参股等形式,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展览集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会展经营公司,引导中小型企业与展览场馆、商会、行业协会、高校等建立战略联盟,提升专业化水平。推进我市企业对外开展全方位交流与战略合作,吸引更多的品牌企业来南京举办展览和会议,全面提升南京承办大型展览会、境外展和国际性会议的能力。支持企业总部、行业组织、高校等在南京举办层次较高的国际性会议。加大服务监管,积极打造展览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和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商务局、贸促会、外办、国资委、工商局)

    (五)优化展馆功能布局。依托城市功能定位,突出产业特色和市场需求,优化南京会展业“一核三区”功能布局,精准定位展馆功能,实现错位发展。推进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展览场馆和会议中心做大做强,完善周边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办大型、特大型展览和国际性会议的能力;推进南京国际展览中心等一批中小型展馆设施提档升级,提升举办中小型专业展的能力;科学规划江北新区、南京综合保税区龙潭片区与禄口空港、南部新城等特色会展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推进溧水会展特色小镇建设,提升南京会展综合竞争能力。(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商务局、贸促会、旅游委,江北新区、江宁区、溧水区、河西新城管委会、南部新城管委会、旅游集团)

    (六)拓展会展平台功能。强化会展业对区域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聚合效应”与“引擎功能”,多维度放大会展平台功能,打通生产与消费、产业与市场的节点。积极创新办展模式,把展会与招商引资、论坛、推介会等活动结合起来,以展带会、以会促展,实现会展效益最大化。强化会展招商功能,搭建资源整合平台,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对接,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升会展智能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把会展业与商贸、旅游、文化有效集成,促进产业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会展”,打造线上线下、全天候运营的网上展会,实现经销商与参展商之间直接对接,发展新兴展览业态。支持中小会展企业推广应用电子商务,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发展。推行绿色办展理念,倡导低碳环保,推进绿色布展搭建。(市商务局、贸促会、经信委、科委、城管局、旅游委、文广新局、外办,江北新区、各区)

    (七)强化宣传推介。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构建立体式宣传平台,加强对我市会展行业整体形象塑造,对重点品牌会展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宣传,不断扩大行业和区域影响力。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加大对自办会展品牌形象的保护和宣传,积极配合融入南京品牌会展的宣传平台。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宣传力度,加强会展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处置能力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贸促会、经信委、科委、工商局、城管局、文广新局、外办,江北新区、各区)

    四、保障措施

    (八)健全管理机制。完善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会展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我市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等制订实施,加强会展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快速发展。探索完善会展产业发展考核体系,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扎实有效。(市商务局、贸促会、发改委、科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外办、金陵海关、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九)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会展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优化市级会展资金使用结构,引导和支持市场化会展发展。结合南京产业特色,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培育与产业关联度高的品牌展览和国际性会议。积极提升我市会展业的公共服务功能,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会展企业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改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会展服务企业的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鼓励担保行业加大对会展业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商务局、贸促会、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江北新区、各区)

    (十)完善公共服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会展企业进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优化展品出入境监管方式方法和检验检疫管理模式,提高展品出入境通关效率,简化展品检验检疫审批备案手续,提升城市举办国际性展览、国际性会议相匹配的服务保障水平。公安、消防、交管、城管等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会展及服务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探索建立市、区(园区)、展馆三级联动保障机制,做好人流、车流引导疏散方案,提高交通保障能力。加强展馆设施维护和施工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展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层级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效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确保展会活动顺利举行。(市商务局、贸促会、科委、工商局、公安局、城管局、金陵海关、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北新区、各区)

    (十一)健全统计监测制度。贯彻落实国家会展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建立我市会展业统计申报工作机制,以会展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为基础,建立南京会展业统计监测企业(单位)名录和会展品牌目录。完善统计监测数据上报和分析制度,指导会展企业通过商务部“展览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相关数据,定期汇总监测数据分析情况。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系统、全面的会展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数据分析和国内城市比较。建立会展数据库,对全市范围内的会展项目成果进行量化统计,实现对会展业的统筹管理。(市商务局、贸促会、统计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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